新型專利審查與行政救濟流程
(1).申請 凡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對物品之形狀、構造或裝置之創作,均可申請新型專利。 申請發明專利所需提交之文件: a). 申請書(含發明名稱、發明人姓名國籍、申請人姓名國籍(如有)、主張優先權(如有)) b). 專利說明書與必要圖示(可以外文本提出)TOP
(2).程序審查 當一個新型專利提出申請後,台灣智慧財產局(TIPO)即會針對申請文件進行程序審查,如發現有文件缺漏者,則會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如申請人未於期限內補齊文件,則以文件齊備日為申請日。 TOP
(3).形式審查 TIPO進行新型形式審查會根據以下幾點: ‧是否屬於對物品之形狀、構造或裝置之創作。 ‧是否有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衛生。 ‧說明書是否載明新型名稱、新型說明、摘要及申請專利範圍。 ‧新型說明、申請專利範圍及圖式之揭露方式是否合於規定。 ‧是否符合單一性。 ‧說明書及圖式是否已揭露必要事項且其揭露有無明顯不清楚之情事。 TOP
(4).核准 當通過形式審查後,TIPO即會發出專利核准通知。 TOP
(5).公告發證 當您收到TIPO的專利核准通知後,您可向TIPO繳交相關費用,TIPO即會發給您專利證書,並在網站上公告您的專利。未繳費者,不予公告,且專利權自始不存在。 發證後您必須逐年繳交年費,以維持專利。 TOP
(6).核駁 如您的新型專利未通過形式審查,TIPO將駁回您的新型專利申請。 TOP
(7).訴願 如果您不接受TIPO的核駁理由,您可在30日內向經濟部訴願委員會提出訴願。TOP
(8).行政訴訟 如果經濟部訴願委員會不接受您的訴願理由,您可在2個月內向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TOP
(9).專利權期限屆滿 新型專利專利權期限為自申請日起10年。 TOP
(10).舉發 新型專利發證後,任何人可檢附證據,向TIPO提出舉發申請。 當舉發成立,應撤銷其專利,且專利權自始不存在。 TOP
(11).技術報告 新型專利公告後,任何人均可向TIPO申請製作該新型專利的技術報告。 專利權消滅後仍可申請技術報告。 技術報告提出申請後不得撤回。 T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