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規費清單

                                                 專    利    規    費    清    單

             案 別

金 額

申請發明專利。申請改請為發明專利。發明申請分割。設計申請再審查。

3500

申請新型專利。申請改請為新型專利。新型申請分割。申請設計專利。申請衍生設計專利。申請改請為設計專利或衍生設計專利。設計申請分割。

3000

設計申請舉發。

8000

發明申請實體審查(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摘要及圖式合計在50頁以下且請求項合計在10項以內者)。
發明申請再審查(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摘要及圖式合計在50頁以下且請求項合計在10項以內者)。

7000

發明申請實體審查、發明申請再審查,其請求項超過10項者,每項加收800元。
發明、新型申請舉發,依舉發聲明所載之請求項按項加繳,每1請求項加收800元。

800

發明申請實體審查、發明申請再審查,前二項其專利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摘要及圖式超過50頁者,每50頁加收500元;其不足50頁者,以50頁計。

500

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請求項合計在10項以內者)。申請勘驗。
發明、新型申請舉發(適用依請求項數逐項舉發案)。

5000

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其請求項超過10項者,每項加收600元。

600

發明申請舉發(適用專利權期間延長、專利申請人不適格或違反互惠原則之情形)。

10000

發明申請延長專利權
新型申請舉發(適用專利申請人不適格或違反互惠原則之情形)。

9000

申請舉發案補充理由、證據。發明申請更正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設計申請更正說明書或圖式。
新型更正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申請回復優先權主張。申請誤譯之訂正。

2000

申請提早公開發明專利申請案。申請面詢。

1000

以商業上之實施所必要,或適用支援利用專利審查高速公路加速審查作業方案,或所請發明為綠能技術相關者,申請加速審查者。

4000

申請變更申請人之姓名或名稱、印章或簽名。申請變更發明人、新型創作人或設計人,或變更其姓名。
申請變更代理人。申請變更有關專利權授權、質權或信託登記之其他變更事項者,每件300元;其同時申請變更二項以上者,亦同。

300

發明申請強制授權專利權。發明申請廢止強制授權專利權。

100000

申請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讓與或繼承登記。申請專利權授權或再授權登記。申請專利權授權塗銷登記。申請專利權質權設定登記。
申請專利權質權消滅登記。申請專利權信託登記。申請專利權信託塗銷登記。申請專利權信託歸屬登記。

 

2000

發明、新型專利年費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

2500

自然人、學校及中小企業得減免專利年費,發明、新型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減免800元,減免後每年

1700

發明專利年費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核准延展之專利權,每件每年年費

5000

自然人、學校及中小企業得減免發明專利年費,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減免1200元,減免後每年

3800

發明專利年費第七年至第九年,每年

8000

發明專利年費第十年以上,每年

16000

新型專利年費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

4000

自然人、學校及中小企業得減免新型專利年費,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減免1200元,減免後每年

2800

新型專利年費第七年以上,每年

8000

設計專利年費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

800

自然人、學校及中小企業得減免設計專利年費,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減免800元,減免後每年

0

設計專利年費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

2000

自然人、學校及中小企業得減免設計專利年費,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減免1200元,減免後每年

800

設計專利年費第七年以上,每年

3000

專利證書費。申請發給證明書件。

1000

補發或換發專利證書費。

600

申請核發、補發或換發專利師證書費。

1500

申請補發或換發專利代理人證書費。

1500

摘自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