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析試驗資料於均等侵權認定的重要性

研析試驗資料於均等侵權認定的重要性
Apr-20,2024

研析試驗資料於均等侵權認定的重要性

作者:達穎專利師事務所    邱冠智

 

在美國專利侵權訴訟中,侵權認定的態樣通常分為文義侵權和均等侵權兩種。對於前者,系爭產品技術元件對應讀入系爭專利請求項所界定的元件特徵,即符合文義侵權,當系爭產品不符合文義侵權判斷時,專利權人於專利侵權攻防上可進一步主張均等侵權,其判斷系爭產品技術元件的作用是否與系爭專利請求項中界定的元件相符或實質不同,而均等侵權的認定需考慮專利背景、先前技術和案情具體情況,通常採用功能─方式─結果測試法(FWR法)和無實質差異測試法進行分析。

在化學領域中,系爭專利中所界定化學物質的功能及方式可能會有模糊爭議,因此在實質判斷化學領域的專利均等侵權過程,更為適用無實質差異測試法,且過去的專利侵權研究大多集中在禁反言、先前技術阻卻等方面,經過本文資料整理發現,試驗資料包括系爭物或系爭專利的研發歷程、比較系爭物與系爭專利的差異試驗以及專利權人持續進行的研發試驗等,在認定均等侵權方面扮演著重要角色;有鑑於此,本文將整理訴訟案例以探討試驗資料於均等侵權判定的重要性,提供讀者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