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局在109年8月25日所發布「發明專利申請案第三方意見作業要點」於109年9月1日正式生效

智慧局在109年8月25日所發布「發明專利申請案第三方意見作業要點」於109年9月1日正式生效
Aug-26,2020

【發明專利申請案第三方審查意見】

為落實專利法施行細則第39條規定,使專利審查中公眾審查之第三方意見制度更加完善,經濟部智慧局在109825日所發布「發明專利申請案第三方意見作業要點」,已經在10991日正式生效。

該要點規定了提交第三方意見之期間、事由、應填具並附具之文件及提交方式,以及智慧局對第三方意見之處理原則。

依據專利法施行細則第39條之規定,發明專利「審定前」,發明專利申請人以外的第三方,認發明應不予專利時,得向專利專責機關陳述第三方審查意見。

不過,現在發明專利審查快速,平均審結時間14個月,很多發明案還沒18個月早期公開便已核准審定公告,還有辦法對尚未公開的發明案提交第三方審查意見嗎?

可以!可對有聲明一案兩請(且對應新型案已公告)的發明案提出第三方審查意見。

依據「發明專利申請案第三方意見作業要點」第四、六點之規定,可在意見書中應載明之發明專利申請案號的欄位填上「已公告之對應新型專利申請案號」,智慧局在審查該發明案時就會將第三方審查意見納入參考。

#專利法施行細則第39

「第 39 

發明專利申請案審定前,任何人認該發明應不予專利時,得向專利專責機關陳述意見,並得附具理由及相關證明文件。」

#發明專利申請案第三方意見作業要點第四及六點

「四、第三方提交意見,應填具發明專利申請案第三方意見書(參考格式如附件),載明該發明專利申請案號,並附具引證文件書目表、理由書及相關事證文件。」

「六、針對一案兩請之發明專利申請案提交意見者,第四點規定應載明之發明專利申請案號,得為已公告之對應新型專利申請案號。」

智慧局新聞稿「91日起參與專利公眾審查更easy」連結如下:

https://www.tipo.gov.tw/tw/cp-87-880822-94fff-1.html

發明專利申請案第三方意見懶人包連結如下:

https://www.tipo.gov.tw/tw/cp-56-880704-2848c-1.html

#第三方審查意見須具名提出

#第三方審查意見之引證文件的公開日須被明確認定才會被採用

#第三方審查意見會通知發明專利申請人

#第三方審查意見審查結果不會通知第三方第三方須自行至專利公開資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