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專利申請制度及實務介紹

馬來西亞專利申請制度及實務介紹
Jan-20,2025

馬來西亞專利申請制度及實務介紹

作者:達穎專利師事務所    專利部       蘇鼎翔

 

從2016年後政府積極推動「新南向政策」,並成立了相關的部門來執行此重要政策。從目前的統計數據來看,在電子產業上的進出口仍然屬於大宗。依經濟部貿易署2022年的統計資料,馬來西亞是我國第8大的貿易國,除了是我國第8大的進口國,也是我國第7大的出口國,可見雙方貿易非常熱絡。再者,我國與馬來西亞在東南亞中,進口額可第一大;出口額也有第二大。由此可見,馬來西亞是我國的重要貿易國之一,對於要出口至馬來西亞的商品;或是要於馬來西亞製造的商品進口回我國,皆需要專利去保護。

馬來西亞雖然有多種族及語言,不過馬來西亞專利可以用英文版本提出專利申請,所以不需要翻譯成當地語言的程序。以下更會介紹馬來西亞專利的申請制度及實務上的介紹。

一、馬來西亞專利申請種類

馬來西亞的專利可分為「發明」、「新型」及「設計」三種。雖然馬來西亞專利種類與我國專利種類相同,不過在專利要件及審查制度上與我國專利有些許的差別。因此,用馬來西亞的專利與我國專利以下分別進行比較。

(一)、發明專利

在馬來西亞專利法上,發明專利保護標的可包含「物之發明」與「方法發明」。「物之發明」可為物品或物質;「方法發明」可為製造方法、保存方法或步驟方法等。馬來西亞不予專利標的規定,其實與我國專利法不予發明專利之標的的規定大同小異。因此,以下列出馬來西亞與我國發明專利的比較表:

事項

馬來西亞

我國

保護標的

物、方法

物、方法

專利要件

新穎性、進步性及產業利用性

新穎性、進步性及產業利用性

請求實體審查年限

18個月內(可延長至5年)

3年內

早期公開時間

18個月

18個月

新穎性優惠期

12個月

12個月

保護期限

20年

20年

醫藥品專利權延長

有(最長5年)

有(最長5年)

          馬來西亞的發明專利規定,其實與我國的發明規定大同小異。不過,馬來西亞與越南皆有專利權實施之義務,其規定是公告日3年內或申請日起4年內,以晚者為準。因此,於馬來西亞申請專利時須注意的地方。

(二)、新型專利

在馬來西亞專利法上,亦有新型專利的規定,在馬來西亞稱為「實用創意」,又稱「小發明」。馬來西亞的新型於規定上,與我國新型規定有蠻多的不同之處。因此,以下列出馬來西亞與我國新型專利的比較表:

事項

馬來西亞

我國

保護標的

物、方法

專利要件

新穎性、產業利用性

形式審查

請求實體審查年限

18個月內(可延長至5年)

早期公開時間

18個月

18個月

新穎性優惠期

12個月

12個月

保護期限

10~20年(可延長2次)

10年

       馬來西亞的新型從標的、審查制度及保護年限皆與我國新型制度有所差異,其新型制度是與發明專利較為類似,也因此會另稱為「小發明」。不過,因為馬來西亞的新型需要實質審查,所以在費用上,也會需要增加審查上的費用。雖然,馬來西亞的新型制度與其發明制度類似,但是因為在審查時,不審查進步性。因此,有一技術可能會受到進步性的挑戰,可以考慮申請馬來西亞的新型。

          此外,在年限上,雖然規定是10年的年限,不過,可提出理由而延長新型專利。每次延長年限為5年,並且僅能延長2次,最多至20年。

(三)     設計專利:

在新加坡設計專利保護標的是指「以工業方法或手段應用於物品之形狀、構造、圖案或樣式,使物品產生特殊視覺效果」,以下列出新加坡與我國設計專利的比較表:

事項

新加坡

我國

保護標的

以工業方法或手段應用於物品之形狀、構造、圖案或樣式,使物品產生特殊視覺效果

物品全部或部分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

專利要件

形式審查(新穎性)

產業利用性、新穎性與創作性

請求實體審查年限

僅形式審查

申請後即進行實審

新穎性優惠期

6個月

6個月

保護期限

至多25年

15年

馬來西亞的設計申請審查制度是以形式審查為準,僅對於新穎性檢索。另外,馬來西亞的設計年限自申請日起5年,並可以申請延展四次,每次延展為五年,最多保護年限可以為25年。

二、申請馬來西亞專利的優缺點

馬來西亞專利雖然與其他的東南亞國家一樣,在審查時間上仍需要比較久的時間,大約3~4年左右。不過,馬來西亞的專利因為申請的語言可以用英文提出,因此如有相同申請案也是英文語系,則不需再進行翻譯可以提出馬來西亞的專利申請。

此外,雖然審查時間較為長,不過馬來西亞專利有一制度可以使用。若有同樣或實質上相同的標的在馬來西亞以外的指定國家(現為澳洲、英國、美國、日本、韓國)、或在指定國際條約(歐洲專利條約,European Patent Convention)下取得專利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時,申請人可於期限(申請日起18個月內)內申請「修正式實質審查」(modified substantive examination)。「修正式實質審查」無須審查委員進行先前技術的檢索,而僅依賴相關境外審查機構的檢索報告以判斷可專利性即可。因此,也會加速取得專利的時間。

再者,雖然馬來西亞的新型專利制度,不像台灣有新型僅形式審查,而仍需進行實質審查,審查專利的新穎性及產業利用性。因此,若有一進步性較不足的專利欲在馬來西亞申請專利,則馬來西亞的新型會是一個選擇。並且,馬來西亞新型專利的年限最多可以到20年。

如果有設計專利布局的需求,馬來西亞設計專利可以算是非常好的選擇。在審查為形式審查,惟審查階段會進行新穎性檢索。並且,在保護年限上可以延展四次,最多至申請日後25年。

三、結論

目前企業因南向政策之故,於多個東協國家申請專利之需求日漸提升。進軍東南亞市場也成為了台灣各個企業的一大目標,也因如此,佈局東南亞專利也成為了進入東南亞市場的一個重要項目之一。雖然,馬來西亞與我國在電子產業上的進出口仍然屬於大宗。然而,根據 BMI Research 統計數據,2016 年馬來西亞醫療器材市場規模達 12.3億美元,為東協之最;2017 年馬來西亞醫材市場成長到 12.7 億美元,僅次於泰國的 12.9 億美元。馬來西亞在醫材方面的是腸日趨成熟,不過大多是醫療耗材的產業。因此,我國高階醫療生技的技術是較於當地更加成熟,可以是生技產業進軍東南亞的一個布局重點。

進入馬來西亞市場,仍須注意到智慧財產的保護,在專利上的布局,可以評估產品改良的程度,選擇發明或新型進行保護;在外觀設計上,若有特定的造型是獨有的,為避免競業將其設計直接使用於同商品,減少其於市場上的競爭力的話,則可以考慮運用設計專利來保護。因此,進軍東南亞市場,不僅需要了解當地文化,在智財保護上,依然是不可忽略的重要議題。

 

 

參考資料:

 

  1. 馬來西亞 專利、設計制度概要,IPKM智財保護資訊平台,網址https://ipkmdata.tipo.gov.tw/ipkm-web/country/9/menu/1/regulation(最後瀏灠日:2024年1月31日)
  2. 馬來西亞專利法制介紹:權利要件與權利取得程序,《北美智權報》316期,網址http://www.naipo.com/Portals/1/web_tw/Knowledge_Center/Industry_Economy/IPNC_220914_0701.htm (最後瀏灠日:2024年1月31日)。
  3. 東協醫療器材法規與產業發展現況:以馬、泰、越三國為例,貿易政策論叢 第 32 期,網址https://wto.cnfi.org.tw/upload/file/Dir004/Cat180/1601259793_06_%E6%9D%B1%E5%8D%94%E9%86%AB%E7%99%82%E5%99%A8%E6%9D%90%E6%B3%95%E8%A6%8F%E8%88%87%E7%94%A2%E6%A5%AD%E7%99%BC%E5%B1%95%E7%8F%BE%E6%B3%81.pdf  (最後瀏灠日:2024年1月31日)。
  4. 東南亞國家專利制度比較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址https://www.tipo.gov.tw/tw/dl-282228-fc0f9cd4bca844f2adaeda2405cff6ff.html (最後瀏灠日:2024年1月31日)。
  5.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新南向政策專網,網址https://newsouthboundpolicy.trade.gov.tw/ (最後瀏灠日:2024年1月31日)。